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四川省各市(州)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四川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化川渝政务服务合作,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努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经重庆市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同意,现将《第四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抓好事项落地实施
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清单》内事项逐项制定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标准统一。加强对各市(州)区(县)的业务指导,督促推动川渝通办事项全面纳入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和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运行,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通办。
二、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对接融合,优化完善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深化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丰富网上办事引导、政策展示等功能。各市(州)区(县)要积极探索智能化服务模式,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提供远程帮办服务;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三、持续推动提质扩面
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州)区(县)要按照川渝通办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积极探索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并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进行整合,重构业务流程,推动更多“一件事”在川渝两地跨域办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