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发〔2023〕7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省民政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制定背景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重大政策规划对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任务要求。2023年12月31日,民政部等12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将推动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明确总体任务目标
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三、明确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引、育、评、用、留”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我省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得来、用得好、落得实、稳得住、留得下”。
一是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实施意见》把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摆到突出位置,坚持从供给侧入手,针对养老服务类型层次多样、跨领域交叉融合、实践性强等特点,做好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鼓励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人才、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等3项具体任务,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进得来”。
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实施意见》提出做好加强专业教育培养、强化职业能力培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等3项具体任务,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用得好”。
三是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做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水平评价等2项具体任务,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落得实”。
四是重视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实施意见》坚持以用为本、以岗砺才的用人导向,重点做好优化岗位配置,健全用人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等3项具体任务,推动用好人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稳得住”。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养老服务人才是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可敬职业。《实施意见》提出做好提高薪酬保障水平、加大褒扬激励力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等3项具体任务,给予养老服务人才应有的保障和更多的关爱,推动建立"拴心留人"制度机制,确保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留得下”。
四、强化组织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为养老服务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人生价值创造条件,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内在动力,形成有利于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