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细则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在京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和保障,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二、该细则制定过程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9〕9号),结合本区产业发展和驻区企业人才需求情况,研究起草了《石景山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征求并采纳了市人才工作局和区内相关单位意见,2019年第99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才工作局审核备案,正式发文。
三、该细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细则》共八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申办要求、办理数量、核准时限、证件管理、职责划分、监督管理、附则八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
本章共两条,主要为制定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申办要求
本章共三条,主要为申请单位和申请人需要具备的相关条件。
(三)办理数量
本章共两条,明确了“年度统筹、总量调控”和重点支持单位领域。
(四)核准时限
本章共两条,明确我区核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比市人才工作局规定时限减少了5个工作日。
(五)证件管理
本章共四条,明确了证件续签、注销、年检等相关要求。
(六)职责划分
本章共三条,强调了工作居住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申请人的职责。
(七)监督管理
本章共三条,明确了工作居住证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办理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情形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本章共两条,明确了《实施细则》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