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