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4-11-21
省市地区:宁夏
发文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11-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解读如下。

一、关于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根据统计部门相关数据,2023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054元,月平均工资为8088元(97054元÷12月,取整数)。

二、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核定。

三、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023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标准为24264元/月(8088元/月×300%)。

四、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标准为4853元/月(8088元/月×60%,取整数)。

五、关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4853-24264元/月之间自主选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853元/月;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政府补贴标准以4853元/月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六、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24年度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本人申报工资,在4853-24264元/月之间核定。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内蒙古自治区12月起调整最低工资 【专题资讯】稳市场、促经济,公积金及购房政策迎来新调整 【趋势前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你问我答】病残津贴哪些人可以领取?来看→
2024-11-28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 京津冀三地社保一卡通规范正式颁布 【专题资讯】 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切实减轻就医负担 【趋势前瞻】 国家推动长期护理险日趋规范化 【你问我答】 在北京如何办理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
2024-10-31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