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本站发布时间:2024-07-23
省市地区:河南,郑州市
发文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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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郑州市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企业稳定发展,郑州市近日全面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次稳岗返还工作采取“免申即享”和“主动申请”两种方式。“免申即享”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信息确认经办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主动申请”方式通过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地址: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办理稳岗返还申请业务。其中,劳务派遣单位应采取“主动申请”方式申领稳岗返还资金,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确保惠企政策应享尽享,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要及时清缴欠费,否则将无法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广大参保企业应及时维护银行账户等涉企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实现资金正常返还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待遇予以撤销,不再办理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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