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本站发布时间:2025-01-27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1-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一、就业准备


1、青年就业见习

政策内容:参加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月),由见习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月)。

申请渠道:申请人登录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进行实名注册,在系统中自主选择已发布的见习岗位,待见习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上岗见习。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3.与见习单位签订的《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4.就业创业证。


2、院校类就业见习

政策内容: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可在所在院校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3个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主要条件:毕业学年高校毕业。

补贴标准:1000元/月。

申请渠道:学生所在院校。

办理期限:以所在院校通知为准。

办理要件:1.与见习单位签订的《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2.《学生证》复印件;3.《就业创业证》(需登记空状态)复印件。


3、基层服务岗位计划

政策内容:开发设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供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主要条件: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补贴标准:参照所服务地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享受基本补贴、采暖费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申请渠道:请关注当年招募公告,每年9月前后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大连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

办理期限:按照每年招募公告发布的时间开展。

办理要件: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有特殊情况的按资格审核复审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三支一扶”计划

政策内容: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涉农地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到农村基层乡镇、村委会、卫生院、中小学校及农业站所等组织进行服务,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生活补贴。

主要条件: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

申请渠道:请关注当年招募公告,每年7月前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

办理期限:7月-9月。

办理要件: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


5、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政策内容:面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主要条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版)》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渠道:自主选择政府认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详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最新的《政府定点培训机构目录》)。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就业重点群体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6、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

政策内容:面向2025年底前,辽宁籍或在辽宁就读的外省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届、2026届毕业学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

主要条件:2025年底前,辽宁籍或在辽宁就读的外省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届、2026届毕业学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不同专业和推荐就业情况确定,具体参照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目录。

申请渠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进行报名,相关信息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1.身份证;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名单(加盖公章);3.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4.本人签字确认的《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登记表》;5.本人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等信息;6.辽宁籍高校毕业生在外埠高校就读的应提供户籍证明。


二、灵活就业&创业


7、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主要条件: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渠道: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认定表》;2.高校毕业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高校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4.高校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8、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最高可贷款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4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主要条件:

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2.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额度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申请对象身份资格审核申请渠道: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申请对象身份资格审核办理要件:

个人担保贷款: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员身份材料;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表。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认定前全部在岗职工花名册;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质认定表;4.按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9、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注册地为大连市的,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后,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主要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注册地为大连市;

(二)成功申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后。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申请渠道: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创业担保贷款批复、发放相关材料。


10、创业场地补贴

政策内容: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在辽宁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注册地为大连市的,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8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主要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在辽宁省内初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所创办的经营实体;

(二)在我市注册且租赁固定创业场地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及以上。

补贴标准:8000元/年,可按月折算。

申请渠道:经营实体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期限:随时受理。

办理要件:1.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4.创业项目经营场地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原件、复印件;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出国(境)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就业保障


11、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政策内容:在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最多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

主要条件:毕业后2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我市户籍、已由用人单位在连缴纳社保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在我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最多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

申请渠道:登录大连人才网http://dl-rc.com、“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辽事通应用程序,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模块。

办理期限:在连连续缴纳社保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以申报时间计算社保缴费时限。高校毕业生在连缴纳社保1个月即可申报,在连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住房补贴。

办理要件:在申请模块填写基本信息,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核验。


1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政策内容:符合我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在享受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主要条件:2022年5月26日后毕业,正在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或已经保障期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申报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10000元购房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

申请渠道:按照当年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受理工作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部门(联合路100号)1楼1号窗口申请。

办理期限:按照当年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受理工作通知规定的办理期限。

办理要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承诺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


13、困难毕业生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按季度发放。本项补贴政策暂定执行5年。

主要条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符合困难条件的2022届及以后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我市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

申请渠道:每季度下旬向社保缴费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请。

办理期限:每季度下旬。

办理要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保险缴费明细、助学贷款合同或符合困难条件证明。


14、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对学籍地在我市且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集中申请发放完毕。

主要条件:在连高校符合困难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毕业生。

补贴标准:2000元/人。

申请渠道:在人社部门规定时间段内向所在院校申请。

办理期限:每年7-10月。

办理要件:身份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具体以每年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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