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幸福,法治守护:上海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本站发布时间:2025-09-26
省市地区:上海,上海市
发文机构: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5-09-2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乐龄幸福,法治守护:上海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截至2024年底,上海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577.62万,占总人口的37.6%,且高龄化趋势明显。作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上海面临着养老服务供需平衡、老年人照护压力、银发经济发展等新挑战。

应对人口老龄化,如何在法治保障上破题?9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条例自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近十年来的首次重要修改,此次修改紧扣“贯彻国家战略、立足上海实际、回应群众期盼”三大原则,从制度层面升级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为超大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修改决定》共22条,从五个维度,构建更具温度和实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网络。一起来了解下——

一是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强化老龄工作统筹协调。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本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将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单列一条,强化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增设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专门条款,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二是细化实施措施,推动意定监护“落地可感”。

老人孤身一人动手术,谁能在“家属”一栏签字?子女不在身边,想入住养老院怎么办?当前,很多老年人尤其是孤寡老人的生活无法得到家庭的充分支持,当他们丧失行为能力时,谁来担任监护人?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是以充分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为理念的制度设计。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本市近年来的实践,修改后的条例在《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实施予以细化明确:一是明确意定监护协议除了可以进行公证外,还可以邀请居村委、老年人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等见证现场情况;同时,要求民政部门制定见证活动指引,对见证活动进行指导、培训,为基层组织赋能。二是鼓励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将意定监护协议信息告知民政部门或者居村委,民政部门可以探索依法为有关个人或者组织提供协议信息查询服务;三是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担任监护人或者提供监护监督等相关服务,并强化民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该条款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了制度框架,但尚需通过具体配套政策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规范。”市民政局副局长娄国剑表示,意定监护条款作为保障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重要制度,涉及老年人晚年生活照护、财产管理、医疗决策等关键权益,其细化落实工作尤为迫切。今年,市政府已将制定推进我市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的有关政策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文件即将正式出台。

目前,市民政局正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包括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居村委会参与见证的工作指引等。还将同步研究开发意定监护信息归集平台。通过政策文件、示范文本、工作指引及信息平台的协同发力,确保制度可操作、能落地。

三是优化社会服务供给,匹配多样化养老需求。明确体系目标,提出建立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激活多元主体作用,分别对发展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养老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作出规定;促进养老服务形态融合贯通,明确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以及整合照护服务模式发展要求。

四是激活银发经济潜力,加强消费者权益维护。

当银发经济已成蓝海,地方立法更要保障银发经济发展的秩序与活力,并行不悖。

此次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上海发展银发经济相关产业,积极培育银发消费市场。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养老照护、康复辅具、老年宜居、老年文娱、无障碍出行、智慧养老、养老金融、老年健康服务等银发经济相关产业,推动养老科技产品和服务研发,推进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 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养老场景集成应用。

在积极鼓励经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与其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条例也强调,要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比如不得对消费者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要压实市场监管、金融、公安、民政等部门在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加强基础金融知识和防诈骗知识宣传普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的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对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预警,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金融活动。

五是提升涉老服务效能,增加老年人便利度

如何通过高质量立法,推动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调研发现,目前本市普惠多元老年教育的供给能力仍相对不足,优质的老年学校和培训课程依旧“一位难求”;老年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水平还需提升;养老与体育、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资源还需整合,建议进一步拓展老年教育参与主体范围,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身需求等。

此次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本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修改后的条例既注重提升涉老服务便利度,也着力激发老年人社会价值:一是优化政府服务线上线下流程,推广“免申即享”、代办帮办等便利服务方式;二是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推动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数字化服务无障碍等;三是明确本市在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中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推动社区老年人多功能体育场所建设;同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贡献银发力量”等指示精神,支持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治理、技术帮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活动,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服务。

此外,为缓解赡养人照护患病住院老年人的压力,新增陪护假制度。《条例》修改后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同时,《条例》明确,陪护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市民政局表示,此次《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改标志着上海老年人权益保障进入“制度更完善、服务更精准、保障更有力”的新阶段。未来,随着条例实施,将进一步织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保障网络,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在城市发展中感受温暖、安享幸福晚年。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