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2026年版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分类管理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部署,优化完善我省“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效率,确保参保患者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所需药品,根据国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要求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5〕15号),研究制定2026年版分类管理名单,丰富和拓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供应渠道,让广大参保患者购买使用国谈药实现“开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二、2026年版国谈药分类管理名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分类标准明确
A类药品: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以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基准,以下简称基准线)的国谈药,即疗程费用高于基准线或获得国家药品主管部门新药证书但疗程费用低于基准线的国谈药。
B类药品: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用药人群特定(重特大疾病或传染病应急需要等)且疗程费用低于基准线的国谈药。
C类药品:对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限制不能或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滥用易导致医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国谈药,不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2.动态调整机制
新增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112个,经部门意见征集和专家论证评估,92个纳入“双通道”(A类69个、B类23个),20个列为C类。
对我省现行389个“双通道”药品进行梳理,386个药品维持“双通道”管理(A类249个、B类137个),3个经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退出“双通道”管理调为C类。
3.简化备案流程
按“最小必须”原则精简备案材料,提升办理效率。
三、如何保障国谈药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是多部门协同。协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等主管部门,对国谈药分类管理进行遴选和专家论证评估,对国谈药分类管理进行适宜性联合审核。二是专家论证评估。随机抽取国谈药有关的学科领域专家组织开展多学科专家论证评估,确保国谈药分类管理公平公正、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充分尊重药品生产企业意愿,依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将部分国谈药不纳入或退出“双通道”管理。三是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官网公示国谈药分类管理名单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社会反馈,对各方的诉求再次组织有关学科领域专家进行复核评估,对合理建议予以采纳。
四、分类管理结果如何应用?
A/B类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同等享受“双通道”药品医保报销政策。
C类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加强使用监管,防范基金风险。
过渡期安排:对未成功续约退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原协议期内国谈药,按国家政策要求落实6个月的过渡期,对这些调出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过渡期内按医保基金原医保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充分保障参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和衔接替换。
五、定点医药机构需落实哪些责任?
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召开药事会采购配备国谈药,履行定点医疗机构对国谈药“应采尽采、应配尽配”的主体责任。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应根据参保患者的病情合理用药,保障参保患者合法用药权益,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定点零售药店:鼓励“双通道”药品定点零售药店配备更多的“双通道”药品,对“双通道”药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医保支付标准,保障“双通道”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同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
六、政策何时正式实施?
2026版国谈药分类管理名单自2026年3月10日起执行。新增2025年国谈药中的“双通道”药品与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实施(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各级医保部门需同步更新信息系统,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及时回应参保患者和社会各方关切,让广大参保群众在医保医药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