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6-01
省市地区:江苏
发文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人社规〔2026〕1号
发文日期:2026-06-01
执行日期:2026-07-01
废止日期:2031-06-30
摘要: 关于印发《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习生和见习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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