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4-30
省市地区:重庆,重庆市
发文机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重庆市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发文字号:渝人社规〔2026〕7号
发文日期:2026-04-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单位),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单位),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劳就发〔202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8号)要求,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切实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健全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制,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2026—2028年,全市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其中政策性培训12万人次、市场化培训6万人次),培训总体就业率达到70%,开展职业技能评价13万人次,至2028年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80%以上,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为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供需精准对接

1.明确范围对象。支持有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对我市养老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就业重点群体(有劳动能力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雨露计划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等优先提供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摸排培训需求。面向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长期照护机构、建会企业、养老金融服务主体等摸排岗位缺口及培训需求。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网、人力资源市场等,收集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培训需求。实时发布养老服务职业培训课程、班次等内容,为劳动者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重庆金融监管局、市总工会)

3.强化目录指引。每年公布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根据市场需求,引导各承训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二)强化培训资源配置

4.加强平台建设。建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为主体的养老服务培训供给体系。发挥中国(重庆)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带动作用,组建跨部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联盟,打造康养高技能人才生态园区。建设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训练院、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工匠学院等培养平台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5.强化师资力量。实施养老服务骨干师资培育计划,建设10个师资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师资培训、研修交流、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培育骨干教师300名。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将养老服务领域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和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等纳入师资库。(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6.开发优质课程。指导承训机构科学设置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动态更新课程资源。实施养老服务精品课程培育计划,采取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发300个精品课程、公益课程、共享课程。(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7.加大院校培养。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引导其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职业院校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特定需求,定制化培养人才。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推进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公费生培养。(责任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提升培训质量效果

8.统一施训标准。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对未能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建立完善全市性培训规范,提升培训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9.优化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制培训。探索建立弹性学制,支持各类参训人员特别是企业职工,参加周末班、夜间班、工余班和线上培训,解决在岗职工“工学矛盾”。(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10.培育培训品牌。实施“渝悦·养老”职业培训品牌建设计划,依托全市劳务品牌资源库,挖掘具有一定就业规模和技能含量的养老服务机构,培育打造“渝家人”“巴渝大嫂”等15个培训品牌,推动培训供给与劳务品牌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1.强化竞赛引领。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以赛育才,支持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持续举办“巴渝工匠”杯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市级竞赛选拔集训基地,建强专家、教练团队,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和行业赛,培养100名养老服务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12.打造技能生态链。以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为主体,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在全市建立一批产业、教学、培训、评价、就业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评价标准体系,面向上下游企业和合作院校联合开展技能评价,推行“一试多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四)规范职业培训管理

13.规范教材管理。指导承训机构选用养老服务国家职业培训规划教材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支持承训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通用素质、企业新型学徒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培训教材开发与更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医保局)

14.强化机构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综合采取日常考核、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承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办学质量评估,从机构年检、机构升级、机构承接补贴性职业培训等方面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照统筹合理、科学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培育30个优质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5.严格过程管理。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培训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开班计划、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核评价等全过程监管,确保培训的真实性、有效性。根据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培训层次、培训后实现就业情况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培训补贴。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引导市场化培训资源向养老服务行业倾斜。加大制防、人防、技防和群防协同监督力度,发挥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平台等功能作用,防止骗取套取挪用补贴资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16.提升数智服务。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技能培训,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发布“职业培训地图”,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动态归集培训学员参加培训、获取证书、就业经历、社会保险等信息。实行培训、评价全过程数字化经办管理,把风险规则“嵌入系统、全程核验”,实现培训、评价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总工会)

(五)提质扩面技能评价

17.择优遴选评价机构。扩大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自主权,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为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面向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遴选一批优质社会评价机构,实现养老服务职业(工种)全覆盖,满足培训评价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8.优化评价方式。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技能等级认定全市联考,加大评价题库建设和动态更新力度。推动职业院校“课证融通”试点,相关专业学生参加技能评价可免于理论测试。加强“渝快评”智能评价平台建设,实时发布评价机构评价计划,提供评价练测、智能语音、智能书写等数字化评价工具,优化评价档案数字化服务,探索电子“技能护照”,为参训参评人员推送技能评价指引,对获得技能证书的人员推送等级晋升指引,对各类企业、机构提供技能证书电子档案核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9.加快技能开发。顺应养老服务发展新需求,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新职业观测点,积极培育满足行业、企业、就业需求的新职业(工种),开发认知障碍照护、安宁疗护、助浴服务、适老化改造评估等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在养老服务机构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动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做好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服务,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六)加大就业支持力度

20.加强政策扶持。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补贴、岗位津贴、企业年金制度。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稳岗贷”金融产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稳定就业岗位。对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展壮大养老服务员工制企业,推动规模化、连锁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人行重庆市分行)

21.实施就业帮扶。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为重点群体提供“1131”就业服务。对长期失业、大龄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主动推荐养老服务就业信息。依托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小而专”招聘活动,畅通养老服务招聘求职通道。依托“渝悦·就业”数字平台,结合企业招聘条件、劳动者求职意愿等进行精准匹配和双向推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

22.强化创业服务。聚焦养老服务行业特点,选拔一批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创业指导能力和成功案例的专家、企业家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养老服务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举办“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挖掘培育一批典型创业项目。组织养老服务创业项目与投资机构、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对接活动,促进养老服务创业项目与资金、技术、场地、人才等市场要素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3.开展国际技能合作。依托重庆市国际技能交流中心,加强“一带一路”国际技能交流,开展养老服务国际技能标准共建,研发、引进、转化一批养老服务国际技能培训和评价标准。建设养老服务领域国际合作“技能筑梦”基地,支持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养老服务学生提供国际化培训、海外实习实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政府外办、市医保局)

24.保障合法权益。开展养老服务业薪酬调查,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分职业、分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工会力度,探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25.强化使用激励。将从业人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长期照护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提升服务机构专业水平。对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按规定予以奖励,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支持在养老服务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项目评选,并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6.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福彩公益金,将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切实发挥养老服务企业主体作用,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各区县(自治县)可将养老服务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27.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政策培训和专题宣讲,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加大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典型宣传,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和社会认可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三、组织保障

在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健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分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人才”“管人才也要管培训”的原则,结合实际做好现有各项培训政策措施的衔接与融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检查,定期开展绩效评估,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各区县(自治县)要建立统筹有序、配合协调、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培训、评价、就业的有效衔接,确保提升行动落地落实。

附件:

1.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要指标

2.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行业系统政策性培训任务分解表

3.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评价任务分解表

4.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四个重大”清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附件1.png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附件2.png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附件3.png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附件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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