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答复

本站发布时间:2025-07-10
省市地区:河北
发文机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冀人社案字〔2025〕280号
发文日期:2025-07-1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答复

王阅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业态群体用工保障制度 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交通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并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所提建议的推动进展情况

可以看出,您提出的5条建议是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的,指向性、针对性很强,也是我们维护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

2025年5月30日,省人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省作家协会七部门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了13项工作任务,即:⑴建立一张基础信息台账;⑵组织一次法规政策培训;⑶开展一轮“一对一”行政指导;⑷推行一套合同协议参考文本;⑸稳妥推进试点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工作;⑹鼓励开展一批养老保险参保试点;⑺完善一揽子就业服务措施;⑻推动一轮集体协商恳谈;⑼开展一次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⑽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⑾组织一次企业“用工体检”;⑿健全一套风险防控体系;⒀宣传一批典型经验。通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摸清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情况和劳动权益保障短板弱项,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社会关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压实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推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督促优化平台算法规则,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职业伤害保障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情况

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暂行)》(冀人社规〔2021〕5号),现已建立了一个实施办法和若干专项规定的“1+7+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体系,从劳动合同(协议)、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争议调处、权益维护服务、集体协商、风险防范等方面规范了权益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法律体系建设。2024年4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和《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由我局牵头《河北省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该项目为三类项目(即调研项目),按照工作计划,我局与省外市场监管部门、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网络餐饮平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配送人员等多方进行沟通,广泛征求各方关于此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学习了外省市在网络餐饮方面已有的立法成果,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并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情况

省人社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用工指导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召开行政指导会。召集省快递业协会、美团公司、滴滴出行、中通公司、圆通公司、极兔公司、曹操出行公司、首约科技公司、易修平台公司、饿了么公司10家新就业形态企业代表,进行文件解读,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出了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新就业群体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可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国家已将我省纳入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7月1日,全省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按时上线运行,商保机构与人社部门经办人员协同协作驻点办理,确保试点服务工作平稳运行。保障试点覆盖: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满帮省省共11家平台企业。失业保险参保政策,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者已纳入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群体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国家正在搞试点,待国家正式推开后,我们抓好政策落实。

省交通厅开展"司机之家"服务品质提升,切实改善大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和条件。印发《河北省“货车司机党群服务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党群服务驿站建设,向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提供党建服务、休息充电、学习教育等多项便捷服务。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托12345、12328服务热线。收集解决两类群体诉求。做好司机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三)关于“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情况

省人社厅高度重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坚持从3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列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就业歧视、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56户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5件、行政处罚1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为用人单位招用工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优质市场环境。扎实治理欠薪冬季行动,春节前共办结新业态欠薪案件39件,为66人追发工资29万余元。二是畅通各类维权渠道。常态化开展针对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全省畅通225部维权电话,规范201个投诉接待窗口,建立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张贴维权二维码12万张,构建了覆盖广、门槛低、便捷高效的维权网络,实现劳动者维权诉求全天候无障碍受理。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探索“法治宣传”+“媒体融合”普法新模式,在常态化开展入企普法的基础上,创新形式载体,依托河北人社融媒体中心,面向新就业劳动者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守法用工自觉性‌。省人社厅建立多部门、多元化解群治格局,会同省高法院、省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召开基层调解、裁调审衔接工作会商会,议定合作事项,探索建立源头协理、风险协防、调解协同、裁审协助、联动协调的“五协”衔接机制;推进多元联动,研究建立“调解仲裁+就业帮扶+社保经办+劳动监察+人社信访+法治人社”多元联动工作机制。

省交通厅深入开展便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实施道路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降低司机的时间成本和经营负担。开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省各网约车平台抽成比例基本维持在25%左右,最高不超过30%,其中滴滴平台承诺抽成上限为29%。出租汽车“司机小站(驿站)”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已在保定、邯郸、衡水、雄安等地推广5个,其中2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推广项目。

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网络餐饮日常监管。保障外卖食品配送过程安全。减少消费纠纷。是保障配送人员合法权益的必要前提,我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企业监管指导;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强化对外卖配送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包装食品,加贴“食安封签”,并指导配送人员保持个人卫生、规范与消费者交接,确保外卖食品配送全过程安全。

(四)关于“构建培训体系并拓展职业发展通道”的情况

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十九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地围绕劳动者培训需求和用工岗位需要,各地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职业新业态培训等,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

省应急管理厅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规范化管理,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安全生产培训服务高水平安全发展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全面实行培训机构社会化,机构管理实现“一网通办”。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业务,不断扩大培训机构社会来源。全面加强机构管理,组织开展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对全省197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63家考试机构(考试点)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行业强制性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坚持做到以考促培,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管理规定,组织各市依托事业单位、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标准化考试点,进一步严格“考培分离”,坚持以考促培,提升培训质量。近三年来,全省共培训“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45.6万人,培训企业其他从业人员537万人。二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培训便民服务。优化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流程,建立了以学员为中心的报名、培训、考试服务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管理体系。在全省各地配备67台自助制证设备,实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一日办、就近办”,提高了考试发证工作效率。为解决不按时换证、持过期证上岗等问题,增加短信提醒服务,在“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到期前90日,提前发送提醒短信,每年发送短信数万条,为“三项岗位”人员按期换证、复审提供服务。做好供需对接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探索建设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个体户等,利用平台自选购买持证特种作业员的劳动服务,从市场层面压缩无证人员的生存空间,有效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现象。三是全面加强全省安全培训考试监管。全面加强监管工作力量,压实属地责任,不断强化市级统筹监管职能、发挥县级日常监管作用,将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监管执法内容,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监管平台作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全流程智慧监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安全培训服务。建立培训、考试机构动态监管机制,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通报公示,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培训机构、考试点予以清退。

(五)关于“提升组织化程度与社会认同”的情况

省总工会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专项行动,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按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有关要求,指导市、县级工会围绕计件单价、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内容,加强与新业态头部企业分支机构、区域性平台企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经济权益。

省交通厅深入开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印发《关爱帮扶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五畅"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组织保畅、诉求通畅、办事流畅、通行顺畅、生活舒畅”等五大行动。指导各地持续开展节日慰问、困难帮扶以及2025年元旦、春节为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增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群体获得感、幸福感。组织开展“全省十大最美货车”“全省十大最美出租车”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引导两类群体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不断提升两类群体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建网约配送员群体工作委员会,逐步吸收网约配送员为会员,并发91.76%挥桥梁纽带作用和各行业会员优势,协同做好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推动建立以网约配送员群体党支部和党员为重要渠道的诉求收集办理机制,引导党员联系一定数量的网约配送员收集问题困难和集中诉求,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合理诉求,及时主动研究解决;对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向有关方面或者联席会议等机制反馈。

二、下步持续贯彻落实的工作

各部门认真研究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将建议落实落地。

(一)省人社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省作家协会七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持续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在技能提升上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就业容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行业领域,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引导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技能,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省交通厅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巡同融合。鼓励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逐步实现经营主体融合统一。推进管理政策趋同,发展巡游车网约服务,推动巡游车、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两证合一”。支持司机群体跨业态流动。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良好市场秩序。二是便捷政务服务。实施政务服务降本工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工作,巩固高效开办货运企业“一件事”成果,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三是做好权益保障。强化12345、12328及网上留言等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司机合理诉求。并及时反馈司机诉求办理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司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关心关爱。加大党群服务阵地建设力度,完善提升服务功能,为司机营造温馨、舒心的出行环境。持续加强与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党组织协调联动。开展节日慰问、困难帮扶、心理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升司机群体社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三)省应急管理厅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是积极推进公办培训阵地建设。全力推进建设以公办职业院校为主体的安全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师资力量、场地设置、设备配置等专业优势,为企业和群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供更好更优的培训资源。二是不断提升安全考试管理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自建考试点或依托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考试点的模式,推动建成一批规范化考试点,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组织安全生产考试要求,严把考试关口,以严格考试保证培训质量。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考试便民服务。探索开展“智慧考场”试点工作,提供便民自助考试服务,积极推进全员培训学习平台建设,为群众参加安全培训创造便利条件。

(四)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省直各部门在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等工作上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上线下联动机制,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对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防范化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减少消费纠纷,保障配送人员合法权益。

(五)省总工会将大力开展工会驿站服务功能提升行动,丰富驿站服务项目,维护好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关心关爱,欢迎对我们省直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颜世东

联系人及电话:韩军良 0311-66908601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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