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系统集成改革 推进城乡就业高质量统筹发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4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统筹城乡就业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系统集成改革,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就业、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就业高质量统筹发展,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人社部发〔2026〕23号)
三、文件框架
《通知》共6部分,从确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体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就业增长格局、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市场机制、深化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改革、营造城乡统筹的就业宏观环境六个方面,研究提出21条措施。
四、内容特点
(一)注重统筹发展。将城乡劳动力纳入统一调控,实行科学管理。坚持县域一盘棋,把人力资源供给与产业吸纳能力统筹规划,让就业有方向。同时,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紧盯重点群体与行业,防范规模性裁员风险。能够进一步破除城乡差异,让城乡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平等竞争,实现从“地域突破”到“统筹发展”的转变。
(二)坚持融合发展。以产业融合为抓手,依托县域载体,深挖一二三产业潜力,让外出就业与下乡创业实现“双向奔赴”。一方面,推广“帮扶车间”“共富工坊”等模式,盘活乡村资源;另一方面,瞄准冰雪经济、银发经济等新业态,实施“新经济+就业”行动。通过做强县域经济、培育新增长点,为城乡劳动者创造海量的高质量岗位。
(三)突出精准分类。针对不同群体分类丰富政策工具箱,大力推行就业创业政策“多地可享”,破除地域差别,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都能享受政策红利。同时,深化创业陪跑机制,打造全周期创业生态,并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扩展政策惠及面。
(四)提升市场效能。着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打造“5+5+1”服务网络,推行“一件事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机构,打造服务联合体,将服务触角延伸至镇街、社区。在培训方面,打破地域界限,推行“产教评”、订单式培训,扩大技工院校农村招生规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了人岗精准匹配,让劳动者“培训即上岗”,有效提升城乡就业市场整体效能。
(五)强化底线思维。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急难愁盼”。统一城乡就业援助制度,常态化帮扶脱贫人口,规范公益性岗位,兜牢民生底线。同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消除户籍、年龄等就业歧视,重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并完善社保制度、扩大新就业形态保障范围,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