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6-01-28
省市地区:浙江,宁波市
发文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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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摘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积极应对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中央有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二是省里有工作要求。2025年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要求各地各部门正确认识我省人口发展形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生育支持政策,构建婚生养教相贯通的全周期生育支持体系。2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

三是我市有政策需求。近年来,我市人口形势呈现出生人口数、出生人口二孩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需要加快制定出台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生育、养育、教育压力,全力稳住新出生人口规模。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6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围绕“婚恋引导、生育保障、育幼服务、托育教育供给、职业发展、氛围营造”等的六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

一是提高婚恋服务水平。整合婚恋服务资源,做强“甬工良缘”“亲青恋·美丽佳缘”等婚恋交友品牌,建强“公益红娘”队伍,健全婚恋诚信体系。鼓励发放结婚消费券,推动区(县、市)为符合条件的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结婚礼包。推进5A级婚姻登记场所建设,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化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

二是强化生育全程保障。实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防治能力两大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施单基因遗传病携带者筛查惠民政策,探索建立孕产妇并发症、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保障机制。持续开展“甬有宝贝”服务项目,推进中小学青春健康教育普及,加强育龄群体生育力保护,开展早孕关爱服务。严格监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将部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完善育幼服务措施。加快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放宽非宁波户籍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提高儿童门诊报销比例。建设市、县两级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公交地铁及政府定价景区等的减免政策,动态调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儿童在辅具适配和基本康复服务中给予补贴。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优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按月度限额上浮50%确定。三孩及以上家庭可优先配租公租房。

四是优化托育和教育供给。实施全省统一的育儿补贴制度。完善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制度,对经登记备案、具有普惠性质的托育机构内在托的困难家庭子女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推进“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和宣传服务,加强托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落实“长幼随学”入学入园制度。

五是促进生育职工职业发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无感智办”。健全生育休假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完善妇女就业支持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强化女职工权益保障,依托“浙江安薪码”等渠道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六是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普及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理念,倡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持续打造“企鹅爸爸”宣传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和社会舆情引导,推进婚俗改革,抵制高价彩礼,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支撑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范围为宁波市全大市。

(三)实施时间

自2026年2月12日起施行。

四、问题解答

(一)为何要出台本文件?

出台《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生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配套支持举措,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各项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政策实施与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与有效性。

五、关键词注释

(一)“甬有宝贝”服务项目:市计生协通过培育家庭健康婚育指导员队伍,实施重点对象以自愿为原则的签约结对机制,提供宣介、科普、转诊等个性化支持,助力市民“想要生”“生得出”生得好”。

(二)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由市教育局统筹建设,为学生提供理想指导、学业指导、心理教育、生涯规划、家教指导等一站式服务的公益性平台。

(三)普惠托育机构:指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各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接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政府支持的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六、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文件由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解读,联系人:吴哲、蒋依伶,联系方式:0574-8918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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