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省本级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6-06-13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6-06-1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省本级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行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的通知(试行)》(鄂医保发〔2026〕12 号),经定点医疗机构自愿申报、医保部门验收,确定省本级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的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省本级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零自付”第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12 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