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8-24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6〕6号
发文日期:2026-08-24
执行日期:2026-07-01
废止日期:2027-06-30
摘要: 关于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6348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540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企业微信截图_17875645371446.pn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