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7-27
省市地区:海南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人社发〔2026〕45号
发文日期:2026-07-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6年我省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暂不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6〕1号)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奖励补贴)有关规定执行,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二、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要优化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申领审核的经办流程,加强对市县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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