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位、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一)实施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发放流程。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尽快完成稳岗返还数据比对,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企业确认和公示后,通过“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明确资金分配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五)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领取条件。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按照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三)发放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补贴,需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经与教育部门数据核验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发放。
(四)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领取条件。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S)和绿色(L)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三)补贴次数。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2026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四)发放流程。申领人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确认申领人信息,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发放。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对申领人取得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严格审核,精准匹配申请人企业行业类别和证书职业中类,确保证岗相适。要充分运用大就业信息系统核查申领人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情况,做到“培训”和“领补”人员信息双向比对。对发现我省有相关评价机构但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或同一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短期内集中发放证书等情形的,应进行重点核查,对发现证书异常情况的及时联系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五)执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等待遇发放工作。做好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对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人员,不再发放失业保险金。
五、持续优化经办服务质效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的要求,加强主动服务,强化后台数据比对,精准确定企业和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畅通稳岗扩岗资金精准发放渠道,要提高审核发放效率,特别是要重点跟进失败撤回待遇的二次发放,确保本辖区各项稳岗扩岗待遇可在政策执行期限内足额发放到位。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可依规要求服务对象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校验,切实防范失业保险金冒领、骗领、多发、错发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取得实效。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精准向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推送政策告知与办理指引,业务审核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办事群众反馈办理结果。要健全基金风险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六比对一报告”工作机制,在常规待遇审核发放流程之外增设事后业务核查环节,并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失业保险支持稳岗扩岗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惠企利民红利加速释放。要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管理规定,政策实施过程中遇有难点堵点问题,须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一年的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