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6社保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587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761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52元。
用人单位应在202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报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请各地对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6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养老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