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6-09-09
省市地区:湖北
发文机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鄂人社函〔2026〕112号
发文日期:2026-09-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实施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博士后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4号),2026年按计划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面向出站5年以上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前沿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在鄂工作博士后,遴选10人跟踪培养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二)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在湖北省全职工作,与本省企事业(含中央在鄂)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岗人员。

(四)博士后出站5年以上(以个人申报截止当日计算),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尚在国家、省实施的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资助期内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2026年9月14日至9月30日期间登录武汉现代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hrwuhan.com/,以个人身份进行登录),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模板见附件1),上传证明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报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其中,论文提供发表刊物首页,专著提供版权页,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均须为PDF格式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涉密的务必脱密后提交。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于2026年9月14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录武汉现代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hrwuhan.com/,以法人身份进行登录)对申报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1名人选推荐至省人社厅。推荐人选须经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并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未设置纪检监察部门的征求人力资源部门意见),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

(三)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遴选确定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入选人选。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获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支持。

四、支持措施

(一)对获选人员给予生活补贴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分3年发放。

(二)纳入“楚才卡”B卡服务范围。

(三)按规定纳入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

五、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充分发挥人选在引领创新、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中的带头作用。

(二)应对资助资金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对获得资助后未满三年离鄂或主动放弃资助资格的入选人,所在单位应及时退回剩余资助经费。

(三)应在跟踪培养期结束后向省人社厅提交人才培养、使用的情况报告。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86656676

附件:2026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人选申报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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