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市公积金中心印发了《关于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现作如下解读:
一、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50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932元。
二、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
三、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65元(1650*5%*2),最高月缴存额为4063.68元(16932*12%*2)。
四、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