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7
省市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文机构: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4-06-30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636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高为2476元,单位同比补贴2476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952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月缴存额个人部分最低为97元,单位同比补贴97元,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94元。

执行时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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