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总工会: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开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密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成都市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温暖人社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全方位构建“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推动工伤保险从“被动补偿”向“主动预防”转变,促进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措施,增强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努力为推进全市绿色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五年降低15%;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五年降低20%。
(二)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尘肺病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三)主动预防意识提升。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组成,市人社局为牵头单位。
各区(市)县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地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指导本地区工伤预防工作。
(二)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2023年底前,全市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从承办、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相关单位中公开遴选出工伤预防、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专家,为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全市工伤预防工作。健全专家库成员进入、退出机制,并择优向省推荐工伤预防专家。
(三)开展工伤预防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商业街区试点活动。2023年底前,各区(市)县择优评选1至2家工伤预防、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较好的重点行业企业作为工伤预防示范企业,打造示范企业工伤预防行业标准和示范岗位标准,全面提升重点行业职工群众工伤预防的意识和水平。2025年底前,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简阳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应在本区域内着重打造建立1至2个工伤预防示范园区或工伤预防示范商业街区,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伤预防工作,全面提升本区域内相关行业工伤预防覆盖面。根据各区(市)县示范企业、示范岗位和示范园区(示范商业街区)活动开展情况,向省择优推荐先进典型。
(四)开展精准预防治理行动。一是摸清底数。2021年底前,各区(市)县要对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实现工伤预防五年行动目标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聚焦精准溯源。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先行先试,在实施重点企业分层分类甄别和风险辨识评估基础上,探索建立风险辨识、分类防控、效果跟踪评价的“靶向”治理体系,为全市贯彻落实部、省五年规划树立标杆和“成都范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工伤预防优先。工伤预防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开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各区(市)县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工作站位,牢固树立工伤预防优先的理念,从讲政治角度去思考,从讲大局上去谋划,把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领导,共同谋划组织监督全市工伤预防工作。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全面指导各自领域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各区(市)县要更加注重工伤预防五年行动与年度工伤预防实施项目的有机结合,压实工伤预防工作责任,将工伤预防五年行动目标分解到各个年度工伤预防工作中去抓落实,防止出现计划、目标“两张皮”现象发生。
(三)强化工作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要对照人社部发〔2020〕90号文中九项主要任务和川人社发〔2021〕11号文中六大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全面抓好工伤预防工作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推动解决工伤预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结合工伤预防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与五年行动的深度融合。
(四)强化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经费预算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应按全市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年度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严格落实项目评估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基金监管,做到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并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
(五)加强工作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川人社发〔2021〕11号文已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对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我市上下要紧密结合工伤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督促,建立健全工伤预防行动的长效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市人社局将结合工伤预防推进情况,实施年度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成都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