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25
省市地区:江西
发文机构: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赣医保办发〔2021〕16号
发文日期:2021-08-17
执行日期:2021-05-3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赣医保办发〔2021〕1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主动做好正向宣传,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