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异地工作的群众咨询,所在公司按照政策规定为其购买了职工医保,但是其在原籍已经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那么两者是否可以同时缴纳?有什么区别?两者能同时报销吗?下面小编一一给大家解答:
1、问:城乡居民医保和单位医保可以同时缴纳吗?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复参保且重复报销医疗费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允许重复参保。如参保人员因为特殊原因导致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同时参保缴纳,只能享受其中一个险种的待遇。
2、问:已经重复参保的怎么办?
答:已在异地参保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如需在宜昌市由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必须先将原户籍地(或参保地)的参保关系“暂停”,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可以通过原参保地“微信小程序”或网厅自助办理;已在异地有单位缴纳过职工医保的,如需在宜昌市由单位参加职工医保,需原参保单位办理停保。
3、城乡居民医保和单位职工医保区别?
答:(1)缴费主体不同
职工医疗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则是没有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群可自愿参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城乡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计入。
(2)缴费标准不同
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我市用人单位缴费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5%(含生育保险),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大额医疗保险由单位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须按年缴费,当年不缴费无法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是按照每年定量标准实施的。如2023年宜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350元/人,国家给予的补贴610元/人,实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960元/年。
(3)医保待遇不同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明显比城乡居民医保高,两者的报销待遇也有一定的差距。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就业人员须要求单位及时为个人办理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