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眉山)

本站发布时间:2020-08-18
省市地区:四川,眉山市
发文机构: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眉房金管〔2020〕19号
发文日期:2020-08-18
执行日期:2020-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全市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等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全市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2020年缴存基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 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职工2019年度全口径工资总和除以12。

二、缴存基数限额

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620元,缴存基数下限仍按 1650 元执行。

三、执行时间

从2020年1月起执行。

四、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按原供给渠道解决。

五、工作要求

请各缴存单位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到位,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8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北京市启动三代社保卡二批换发 【专题资讯】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全面升级【趋势前瞻】医保改革释放三大政策利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年度清单发布【你问我答】停工留薪期,秒懂关键点!
2025-02-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