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株洲)

本站发布时间:2019-06-06
省市地区:湖南,株洲市
发文机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株金管委办〔2019〕16号
发文日期:2019-06-0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株洲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234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08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4616元。各缴存单位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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