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5
省市地区:湖北,荆门市
发文机构: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荆医保发〔2022〕4号
发文日期:2022-03-15
执行日期:2022-04-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调整为6个月,即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自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荆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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