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10年,入职新单位不足1年,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1
省市地区:内蒙古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0-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工龄10年,入职新单位不足1年,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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