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呼伦贝尔)

本站发布时间:2017-08-16
省市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发文机构: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7-08-16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1660.00元。

二、此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缴存基数执行此标准。通知下发之前已建立账户的按原标准执行。

此通知。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6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