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门诊保障待遇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7
省市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文机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5-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两病”门诊保障待遇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经认定机构规范诊断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们正发生的政策支付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在《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们正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按以下标准支付:

(1)起付标准:享受“两病”门诊待遇不设起付线。

(2)支付比例: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门诊发生的药费按65%支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药费按60%支付。

(3)支付限额:认定为高血压的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5元(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认定为糖尿病或同时认定为糖尿病、高血压的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600)。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