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有关单位,市医保中心胜利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保障工作,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鉴定标准、居民门诊慢性病支付限额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
2、东营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
3、东营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限额标准。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