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申请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需要什么条件?
答:1.工伤事故发生时间为2003年12月31日(含)前;2.申报时该人员未与发生工伤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有疑问可咨询客服电话0771-12333、07715893919
问题2: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申请,提供:1.《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2.《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亡供养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3.《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伤待遇审核表》,原件4份;4.《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亡供养审核表》,原件4份;5.居民身份证,验原件;6.确认工伤的原始证明材料之一:(1)原劳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作出的事故批复及事故发生证明,原件1份;(2)用人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和规定作出的事故批复及事故发生证明,原件1份;(3)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次诊断为职业病的证明以及病历,原件1份;(4)《工伤证》(验原件);(5)《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1份;(6)用人单位确认工伤待遇审批表,原件1份。
(二)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待遇审核,提供:1.用人单位近一年发放工伤待遇的凭证,原件1份;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原件1份;3.供养亲属的,还需提供被供养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