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之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2日
“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之
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奋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决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9号)要求,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在全省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之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进一步做实做细“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有效解决重点群体联系不及时、服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切实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和就业服务满意度、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就业创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开创新时代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力量。
二、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精准服务保民生。
三、行动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
四、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和各地确定的其他重点群体。
五、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基本盘,稳定就业局势,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六、行动内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突出品质化。
1.宣讲就业创业政策。通过网络平台、进校园、入社区宣传等方式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服务路径,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2.精心搭建对接平台。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推广“职等你来”求职小程序,采取线上、线下和空中“立体招聘”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提高线下招聘实效,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高质量岗位,重点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
3.扩大就业渠道。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岗位培训,及时开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优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培训项目。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
4.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全面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针对性地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措施,向毕业生普遍推送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联络清单。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受疫情影响的家庭困难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
(二)农民工就业服务突出平等化。
1.畅通就业创业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求职服务,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发挥安徽公共招聘网、“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作用,强化岗位信息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和跨区域共享。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创建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对城镇户籍居民和农民工一视同仁。在自发形成的零工市场、劳务市场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
2.承接返乡就业兜底。加强返乡留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重点帮扶。
3.保障劳动合法权益。畅通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三)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突出优先稳岗。
1.扎实基础信息台账。对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劳动力信息全面联系核查一次,确保信息准确、真实。针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逐一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2.优先帮扶稳岗就业。针对贫困劳动力特点储备一批岗位,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有序开展“2+N”招聘活动,为贫困劳动力常态化推荐更多适合岗位。为返乡贫困劳动力在返乡一个月内推送就近就业机会。对在岗的贫困劳动力,指导企业优先留用,对失业的提供优先转岗服务,实现不挑不捡一周内再就业。
3.做好就业创业服务。要将在本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全部纳入服务对象范围,着力做好本地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应帮尽帮”。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就业求助途径和就业服务内容,发出一封公开承诺信,确保贫困劳动力随时求助、随时上岗。
(四)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就业服务突出全覆盖。
1.开展百日攻坚行动。10月底前,全面开展集中攻坚,做到一人一策,应培尽培、应保尽保、应就尽就。11月底前,全面组织巩固提升,做到服务不漏一人、政策不漏一人。12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
2.做好转产安置帮扶。全面抓实抓细退捕渔民“七个一批”转产就业安置,在退捕渔民较多的地区,集中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或定向招工工作,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大鱼虾种养、水产加工、休闲渔业等相关岗位以及就近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力度。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规范开发公益性岗位及时兜底安置。
3.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把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当地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普遍开展就业观念、职业素养、融入城市等适应性培训。针对性推出一批涉渔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主动发放就业服务清单和就业政策明白纸,推动政策宣传落实。
七、行动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本次攻坚行动作为“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行动起来,组建工作队下基层,实现人员下沉、服务下沉,把行动各项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打赢打好年底就业保卫战。各市行动方案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省厅。
(二)进一步做实基础台账。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充分利用各类重点群体数据库,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共享,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要与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行动参与各方保密责任。
(三)推出四合一服务套餐。为每一位寻求就业帮助的劳动者,主动提供政策宣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推介四项基本服务,列出服务清单。健全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推介至少3个培训课程或项目。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协助申请相关政策。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就业服务供给渠道,提升行动成效。
(四)加密招聘活动频次。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持续提供就业机会。举办地点要覆盖城乡、深入社区。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就业信息。
(五)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精准推介创业项目。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主动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六)兜牢扎密就业底线。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援助计划。对长期失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为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七)广泛宣传全面总结。要紧扣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随时上报行动进展工作信息。要对照行动要求,逐项总结行动进展与成效,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于2021年1月5日前以市为单位报送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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