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01
省市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文机构: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1
执行日期:2022-08-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10号)精神,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其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我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二、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三、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具体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