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住建部“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释放改革发展红利,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擦亮惠企纾困“金招牌”。出台纾难解困政策。印发《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继续支持企业稳岗、复工复产,提振发展信心。疫情发生以来,先后为1601户企业办理公积金阶段性缓缴业务,缓缴金额10.74亿元。将“新市民”纳入缴存范围。出台《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在合肥市就业的新市民纳入自愿缴存范围。适时调增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单职工租房一年提取限额从8400元提高到12000元,已婚职工双方提取限额从15000元提高到24000元。持续支持刚性住房贷款需求。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公积金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二是深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深耕综合平台服务。于2019年建立移动互联网应用为主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2020年9月通过部里验收,进而接入“一网通办”,实现了“7*24小时服务不打烊”。拓展线上服务渠道。实现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服务热线、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等服务渠道全覆盖。职工可以不受地域限制,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通过电子档案对线上业务进行实时在线审核,实现业务审批流程电子化。推进业务上网行动。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和能力应用平台,加强数据的网上归集共享,推进各项公积金业务的“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无要件机器办”“智慧办”等。目前,除政策规定必须线下办理的贷款面签手续外,其他所有42项业务均实现了全程网办。
三是深化窗口作风建设,锻造创优品牌“升级版”。推进标准化建设。出台《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服务事项、制度、规范、管理、考评与监督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窗口规范化管理,实现高频服务无差别受理和高效协同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创新推出了批量业务上门服务、特殊群体上门服务、每日提前服务,开通预约办理小程序等“品牌服务”,全力解决“办事要请假”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专窗”建设。先后设立住房公积金“老弱病残”“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办不成事”等专窗,为特定业务开辟了绿色通道,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专窗已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977笔,“长三角一体化”业务1039笔,受理“办不成事”等其他事项22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