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同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中医药仍然一定程度存在创新体系不完善、发展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的具体措施,在此背景下响应号召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将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2〕19号)。
三、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推动中医药事业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助力中医药强市建设。
四、主要内容
保障范围。将目前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点的5大类71项中医适宜技术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其它二级以上医院以中医为主要服务项目的科室进行的20种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支付标准。采用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相关疾病实行按比例单次和年度限额管理(详见政策原文附件1)。参保人员因保障范围内的20种疾病在相应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使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医保统筹基金按6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或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服务管理。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疾病参照门诊慢特病服务模式,实行定点服务和责任医师管理制度。参保人员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副高级职称以上中医医师诊断,符合规定的,纳入门诊慢特病服务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只能办理1种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病种。
五、实施时间
按要求调整完善信息系统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制定经办服务规程,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