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本溪)

本站发布时间:2020-07-20
省市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文机构: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7-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本人社发〔2020〕11号)现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1.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600元。

2.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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