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本人社发〔2020〕11号)现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1.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4600元。
2.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