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答

本站发布时间:2022-08-01
省市地区:浙江,湖州市
发文机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8-0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答

1、《通知》中的“三孩家庭”如何理解?

答:《通知》中的“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如何理解?

答: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如最高贷款限额调整,三孩家庭贷款额度相应调整。

3、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限额标准上浮50%如何确定?

答: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如租房提取标准调整,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相应进行调整。

4、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三孩家庭”哪些证明?

答: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收养登记证、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资料。

5、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能否叠加使用?

答: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6、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

答:《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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