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今年60岁了,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了,可是我的养老缴费年限不够15年,该如何补缴?
答: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止,补缴基数以退休年龄当月的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2.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2011年7月份之前参保的,可以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以后参保的,可以继续缴费到缴足15年再办理退休。
问题2: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的对象和范围?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凡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依法进行补缴。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得以在职时漏缴、少缴为由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不得重新计算待遇。
问题3: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的申报主体?
答:符合申请办理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现已不存在的,由承接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负责办理。
问题4:城镇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能否采取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答:不能。
问题5: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是否属于补缴人员范围?
答:不属于。
问题6: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是否属于补缴人员范围?
答:不属于。
问题7: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答:1.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在编人员断缴补缴社会保险费,提供:(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2)《_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1份;(3)调令或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4)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多缴少缴漏缴的,只需提供申报表和单位说明。2.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断缴补缴社会保险费,提供:(1)《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原件1份;(3)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4)提供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的相应文书(验原件)。3.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提供《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问题8: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方式?
答:1.现场办理;2.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