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人社、财政、税务、医保、人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东营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3〕1号)。现就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2〕230号)要求,我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办法、经办管理服务、经办信息系统。因此,我市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预算管理办法》制定了我市的失业保险基金归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东营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办法》共十一条,主要是根据省文件精神明确了基金的收入、支出项目,对收入归集和支出拨付的工作流程和时限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同时,《办法》对失业保险费收入对账管理做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归集管理工作,提高基金管理水平,为各项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提供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