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09-03-31
省市地区:浙江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浙劳社劳薪〔2009〕35号
发文日期:2009-03-3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做好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劳薪〔2009〕35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企业产生了深刻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为帮助企业合理调节生产周期,稳定劳动关系和就业局势,现就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鼓励企业实行更加灵活的工时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企业和工会组织就工作时间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指导企业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生产经营特点,通过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定就业岗位,缓解劳资矛盾,促进企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允许企业适当延长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计算周期,对实行以月或以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实行以半年或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调节生产周期,稳定职工队伍。对实行年薪制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下放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权限。自2009年4月1日起,企业申请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

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把好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关,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申报材料中必须要有工会或职工的书面意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