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连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4
省市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文机构: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7-01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3-12-31
摘要: 关于公布大连市2023年度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

请各有关单位通过大连市政务服务网医保单位网厅中的缴费工资申报功能对本单位2023年7-12月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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