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7年第一次工作会议要求,并根据我市统计部门相关数据核算,现将我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通知如下:
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377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月缴存下限为1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各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既不得高于缴存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下限。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