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巴中)

本站发布时间:2021-06-25
省市地区:四川,巴中市
发文机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巴公积金〔2021〕45号
发文日期:2021-06-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统计局发布2020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533元,现明确2021年巴中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5794元;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382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50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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