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公积金〔2023〕45号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29
省市地区:四川,巴中市
发文机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巴公积金〔2023〕45号
发文日期:2023-06-1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巴府规〔2022〕2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2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及《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明确如下。

一、按照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614元,确定巴中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6468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9404元。

二、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每月1970元的标准,确定全市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970元。

特此通知。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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