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企业职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6
省市地区:广西
发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企业职工

问题1:企业退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

答: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其涉及工龄及缴费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需重新核定养老金,包括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及重新调整相关年度的养老金年度调整。

问题2:企业退休人员申请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不同的变更原因,申报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重新核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申报表》,原件1份。申报单位涉及同时变更多人同类信息的,还需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2.涉及变更视同缴费年限及军转干标识的,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和其它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验原件;3.涉及变更实际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有关缴费材料,验原件;4.涉及变更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还需提供漏记、补记个人账户部分的有关缴费材料(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验原件。5.涉及变更边远山区标识,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