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助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 市药监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等文件要求,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完善、补充范围。
二、政策制定过程
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广泛调研,多次听取中医专家的意见,充分采纳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拟定了《贴敷疗法等29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完善调整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29项,包含5项加收项,在原项目的基础上规范了项目内涵,明确了计价说明等内容。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要求,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的获得感。同步调整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原项目在医保范围内的继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在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按C类管理。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落实。经办部门要加强培训,做好与医疗机构的协同联动,确保政策与经办服务的顺利衔接,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各相关部门统一执行贴敷疗法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类型,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调整。各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