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15
省市地区:广东,珠海市
发文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0-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解读

一、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调整?如何调整?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由2.75%下调至2.6%,5年以上由3.25%下调至3.1%。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贷款发放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含)之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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