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苏园劳保〔2019〕24号
发文日期:2019-07-18
执行日期:2019-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发布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征缴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通知》(苏人保养〔2019〕19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苏房金规〔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19年度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标准公布如下:

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3700元、3125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6842元、3125元。

二、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3700元、3125元。

以上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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